一、非师范类毕业生报到证改派流程
1、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节假日期间集中办理。
2、办理流程:
⑴ 毕业生需在毕业当年12月前登陆“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在“改派申请”选项卡中填报提交改派相关信息。
⑵ 毕业生需持原报到证和改派材料到毕业学院学生科审核提交相关材料。
⑶ 各学院学生科负责审核系统信息,并将纸质材料统一报送学校招生就业科。
⑷ 学校将派专人于每年9月、10月、11月和12月下旬到省人社厅统一办理改派手续。
⑸ 各学院在接到通知后统一到招生就业科领取改派完毕的报到证,并发放给毕业生。
注:毕业生提交改派材料必须经学院初审,否则无法办理相关手续。
3、办理范围:
在毕业当年12月前办理改派手续的毕业生,如果属于跨省就业或者到中、省直单位就业,必须经学校统一到省人社厅办理改派手续。到地方就业的毕业可以直接持材料到生源所在地或就业地人社局办理改派。 在毕业次年或之后办理改派手续的毕业生,自行到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省政务大厅一楼,办公电话:0311-66635291,0311-66635346)办理。
4、材料要求:
⑴ 报到证原件。
⑵ 就业协议书《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绿色联。
二、非师范类毕业生报到证丢失补办流程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节假日期间集中办理。
步骤一:查询编码:
在本站首页“报到证编码查询”栏目下查询遗失报到证编码;
步骤二:电话登记:
毕业生拨打省厅电话进行报到证遗失信息登记;
电话:0311-12333
步骤三:确认公示:
登陆“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网址:http://bys.hbrc.com.cn/)首页“报到证遗失声明”栏目查询补办信息是否公示(7个工作日后可以查询)。
步骤四:现场补办:
由毕业生本人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省政务大厅一楼,办公电话:0311-66635291,0311-66635346)办理。
三、师范类毕业生报到证改派流程
1、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节假日期间集中办理。
2、办理流程:
⑴ 师范类毕业生需持原报到证和改派材料到毕业学院学生科审核提交相关材料。
⑵ 各学院学生科负责纸质材料审核,并将纸质材料统一报送学校招生就业科。
⑶ 学校统一通过系统打印改派报到证,并返还各学院。
⑷ 各学院在接到通知后统一到招生就业科领取改派完毕的报到证,并发放给毕业生。
注:毕业生提交改派材料必须经学院初审,否则无法办理相关手续。
4、材料要求:
⑴ 报到证原件。
⑵ 就业协议书《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绿色联。
四、师范类毕业生报到证丢失补办流程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节假日期间集中办理。
步骤一:查询编码:
在本站首页“报到证编码查询”栏目下查询遗失报到证编码;
步骤二:网站公示:
点击“报到证编码查询”栏目下“报到证丢失申请补办”按钮。
步骤三:确认公示:
在网站主页“报到证丢失公示”栏目查看是否发布成功。
步骤四:现场补办:
由毕业生本人持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招生底册复印件(西校区弘正楼8楼档案馆复印)到河北北方学院西校区弘正楼5楼招生就业科现场办理,报到证将在手续办理完毕后尽快通知毕业生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