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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残疾毕业生求职补贴的通知

点击次数:5537次          发布时间:2014-10-21 23:30:47

各学院(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求职补贴发放对象范围,在做好毕业年度内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基础上,将毕业年度内残疾高校毕业生纳入政策补贴范围,申领程序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3]220号)的规定办理。为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能够在离校前申领到一次性求职补贴,请各系提早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院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2014届残疾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我省高校残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标准1000元/人。

三、发放原则

坚持个人自愿申请、学校初审把关、公开公正操作、设区市申领管理的原则。

四、工作安排

2014届毕业生残疾毕业生,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由个人自愿申请,填写《2014届残疾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提供残疾证或乡镇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账号统一填写学校办理的建行卡号、开卡银行全称:建行张家口开发区支行。

2014届残疾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纸质版和电子版于6月1日前将以上材料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复审。

注:已享受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的残疾毕业生不再享受残疾毕业生求职补贴。

 

附:河北北方学院2014届毕业生求职补贴文件

 

 

                                                 2014年5月26日